OUR PRACTICE · 智慧財產與科技法律
如需引用有關本頁的介紹與各篇文章,請務必標明作者為劉博文律師,並註明出處為本網站。
智慧財產
與科技法律
從 AI 治理到個資保護,從商標佈局到營業秘密——當代的核心資產正在從實體緩慢轉為資訊。本頁集中呈現和鼎律師事務所在科技法律領域的長期工作:AI 法律、個資與隱私法、智慧財產法,三條彼此交織的專業路線。
主持律師 · 劉博文 · 和鼎律師事務所
本頁導讀
本頁含三條彼此交織的專業路線(AI 法律 · 個資與隱私法 · 智慧財產法)。其中 AI 法律十五篇已陸續寫成,從入門到專題、從本土到國際,構成台灣繁體中文一份完整的 AI 法律地圖。
第 壹 章
科技法律的多重結構
不是單一法域,而是相互交織的三條專業路線
Domain I
AI 法律
15
FEATURED ARTICLES · 全套上線
從 AI 著作權、個資合規、AI 法遵治理、到國際監管比較,15 篇深度長文建構完整框架。本領域為現階段旗艦專題。
★ 已完整上線
Domain II
個資與隱私法
12
FEATURED ARTICLES · 全套上線
個人資料保護法、GDPR、CCPA 比較、跨境傳輸、資料處理協議、當事人權利行使。從三段式架構、當事人同意、跨境傳輸、DPO 制度、資料外洩 SOP 到 GDPR 域外效力,12 篇系列已完整上線。
★ 已完整上線
Domain III
智慧財產法
12
FEATURED ARTICLES · 全套上線
商標、專利、營業秘密、著作權四大支柱。從總論架構、商標識別性與近似判斷、專利新穎性與進步性、營業秘密三要件、員工跳槽競業禁止、跨國智財佈局到智財訴訟實務,12 篇系列已完整上線。
★ 已完整上線
「AI 法律的最大特徵,是它與技術同步快速演化。法律工作者真正能依靠的,不是任何一份永遠正確的指南,而是持續更新的判斷框架。」
— AI 科技法律 · 第一篇 · 綜論
第 貳 章
AI 法律的十五個關鍵地圖
從入門、應用到國際比較,十五篇陸續寫成
AI 法律總論
當代 AI 對法律體系的根本挑戰
AI 著作權的全光譜
生成內容、訓練資料、共同創作的歸屬
AI 與個資法
模型訓練、資料蒐集、跨境傳輸
AI 與商標權
品牌防偽、AI 自動侵權、商標轉化使用
AI 與專利權
演算法可專利性、AI 發明人爭議
AI 與營業秘密
模型權重、prompt 工程、員工跳槽風險
AI 與契約法
智能合約、自動執行、機器決策
AI 法遵與企業治理
AI 治理框架、董事責任、第三方審查
AI 與消費者保護
演算法歧視、自動化決策、申訴機制
生成式 AI 與名譽、肖像、聲音
人格權保護的當代邊界
AI 自駕、機器人、產品責任
物理世界的 AI 法律地圖
AI 醫療、法律、金融的執業界線
AI 對專業執業的衝擊
AI 與選舉、政治宣傳、深偽識別
民主防衛的法律工具
AI 國際監管比較
EU AI Act、美國行政命令、台灣定位
AI 開發者責任鏈
工具供應、平台中介、終端使用者
第 參 章
個資與隱私法
從個資法第 19 條到 GDPR、跨境傳輸、DPO 制度 · 完整 12 篇
個資法總論
從個資法第 19 條到 GDPR 的當代隱私挑戰
蒐集處理利用
三段式架構與當事人同意
當事人權利
查詢、更正、停止處理、刪除
跨境傳輸
法律地圖與企業合規
資料保護長 DPO
制度與企業治理
GDPR 域外效力
台灣企業的合規挑戰
資料外洩 SOP
緊急處理的標準作業
員工個資
雇主監控的合理邊界
特殊行業
醫療、金融、教育的特別規範
兒童個資
未成年人的特別保護
Cookie 與追蹤
數位足跡的法律邊界
個資保護委員會
專責主管機關與監理動態
從個資總論到專責主管機關,十二篇完整地圖,構成台灣繁體中文一份完整的個資保護地圖。
第 肆 章
智慧財產法
商標、專利、營業秘密、不公平競爭 · 完整 12 篇
智慧財產法總論
商標、專利、營業秘密、著作權的整體架構
商標權實務
識別性、近似判斷、著名商標
商標申請、續展、廢止
商標生命週期的完整地圖
商標侵權與救濟
民事、刑事、行政三軌並行
專利三要件
新穎性、進步性、產業利用性
專利申請與訴訟
從申請到舉發到訴訟流程
營業秘密法
三要件與合理保密措施
員工跳槽
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追訴
智財授權契約
授權型態與權利金設計
跨國智財佈局
PCT、馬德里、TIPO 國際體系
不公平競爭
公平交易法的補強保護
智財訴訟實務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從商標到專利、從營業秘密到跨國佈局,十二篇完整地圖,構成台灣繁體中文一份完整的智財實務地圖。
第 伍 章
關於我們的寫作
文責所在 — 本所對科技法律寫作的三項自我要求
編 輯 說 明
本系列每篇文章遵守三項自我要求:其一,所有具體法條、判決字號、函釋文號必經查證;其二,涉及國際監管動態的內容,以官方文本(EU AI Act、White House EO、智慧局函釋、數位發展部公部門 AI 應用參考手冊、文化部文化藝術應用生成式 AI 指引)為主要依據;其三,每六個月主動回掃既有文章,標註已過時的段落。本系列不以快速產出為目標,而以長期可信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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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正在思考的議題與這些有關
企業內部的 AI 治理建構、AI 服務合約審閱、AI 引發的爭議處理、跨國合規佈局、智財權的整體規劃、個資合規體系建構——本所都願意先聽過再回應。歡迎透過聯絡頁面留下您的需求。
[AI 法律 5] AI 與專利權:演算法可專利性、AI 發明人爭議
當 AI 成為發明者,專利制度奠基於人類創造力的整套邏輯都需要重新檢視。本文以演算法可專利性、AI 發明人爭議、AI 輔助發明的權利歸屬、AI 模型自身的專利保護策略四個面向,梳理 AI 時代專利實務的關鍵爭點。
[AI 法律 4] AI 與商標權:品牌防偽、AI 自動侵權、商標轉化使用
AI 同時是品牌防偽的最強武器與自動化生產仿冒商標的最大威脅。本文以品牌防偽應用、AI 自動侵權的責任歸屬、商標性使用判斷、品牌權人主動防禦四個面向,梳理 AI 時代商標權實務的關鍵爭點。
[AI 法律 3] AI 與個資法:模型訓練、資料蒐集、跨境傳輸
AI 模型對資料的「胃口」與個資法的「目的拘束」原則,在每一個訓練週期都在發生衝突。本文以個資法第 19 條特定目的原則、合理隱私期待、跨境傳輸限制、當事人權利行使四個面向,梳理 AI 與個資法交織的當前實務與企業合規路徑。
[AI 法律 2] AI 著作權的全光譜:生成內容、訓練資料、共同創作的歸屬
AI 對著作權法的衝擊不是單一爭點,而是三方面同時挑戰:訓練資料的合法性、生成內容的著作權能力、人機共同創作的歸屬切割。本文以智慧局民國 112 年函釋為定錨,梳理三層爭議的當前實務見解與企業合規路徑。
[AI 法律 1] AI 法律總論:當代 AI 對法律體系的根本挑戰
當 AI 從工具進化為決策參與者,法律的當事人結構、責任歸屬、預見性原則都必須重新檢視。本文以 AI 法律主體性、因果關係斷裂、監管哲學、台灣定位四個面向,建立讀者面對 AI 法律議題的整體框架。
[個資與隱私法 3] 當事人權利:查詢、更正、停止處理、刪除
個資法第 3 條賦予當事人五項基本權利,是當代資料自主權的具體展現。本文以五項權利的內容、企業處理時限、實務常見爭議、AI 時代的特殊挑戰四個面向,梳理當代當事人權利行使的完整地圖。
[個資與隱私法 2] 蒐集處理利用三段式架構與當事人同意
個資法的核心架構是「蒐集 → 處理 → 利用」三段式管制,每階段有不同的法定要件。本文以三段式的法律邏輯、當事人同意的有效要件、特別事由的運用、實務合規四個面向,梳理當代企業個資合規的核心地圖。
[智慧財產法 1] 智慧財產法總論:商標、專利、營業秘密、著作權的整體架構
智慧財產法不是單一法域,而是商標、專利、營業秘密、著作權四大支柱共同構成的體系。本文以四大支柱的保護邏輯比較、各自適用情境、實務交織關係、企業 IP 佈局策略四個面向,建立讀者進入智慧財產法的整體框架。
[個資與隱私法 1] 個資法總論:從個資法第 19 條到 GDPR 的當代隱私挑戰
個人資料保護不只是法律議題,更是當代社會對「個人在數位環境中的尊嚴」的根本承諾。本文以個資法的核心架構、GDPR 與我國法的對照、企業合規的實務路徑、特殊行業的延伸規範四個面向,建立讀者進入個資法世界的整體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