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工程師在6天內寫了687億首曲子?
最近有個新聞,兩個工程師,在6天的時間內,利用演算法自動產出687億首曲子,並且希望分享給大家,讓所有藝文工作者都能免費使用這些音樂,並且不受版權流氓(音樂著作權團體)的箝制。
先不管這樣的演算法算出來的曲子能不能聽,這是一種以一個音階內可能產生的各種排列組合進行演算的結果,而不是分析常用的作曲結構或理論來進行創作。這種曲子,恐怕只能說是機器以一定的規則去亂數演算出來的,難以說是人類的精神活動結果,因此可能不符合著作權法中對「著作」的定義。因此,就算將來算出來的結果是非常好聽的,這兩個工程師也不能主張這首曲子是他們所創作的,更不能主張對這種曲子有著作權。
因此確實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程式演算出來的687億首曲子.
至於這樣能否終結版權流氓?這點可能還是見仁見智。首先,這樣演算出來的曲子必須具有一定的可閱讀性、或至少要受某些人歡迎,如果曲子不好聽、不受歡迎,怎麼打敗版權流氓呢?其次,音樂著作權團體其實不見得都是斤斤計較的法律人在運作,裡面也有許多來自音樂及藝術行政領域的人才。但與音樂著作權團體打過交道的人,經常會覺得授權條件、價格過於僵化或昂貴,甚至有以「版權流氓」稱呼著作權團體,如果著作權團體能放軟身段,這687億首曲子未必會有人青睞。
老實說,沒有著作權團體也不行,音樂家們創作時間都不夠了,還要分身自己處理版權問題實在有困難;但很多場合下收費過高也可能是事實,例如線上直播怎麼計費?這點固然都是自由經濟問題,付得起的人就利用,付不起的人只好轉向利用免費的音樂。但平心而論,僵化的價格不是發揮著作財產權最大價值的最好方法,多一點價格或使用上的彈性,才能真正讓更多人樂於洽談授權。
最後,來看看這家創作687億首曲子的神奇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