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Aid法律救助方案
重要說明
本事務所仍屬私人事業,並非公益單位,且基於資源有限有效分配的思考方式,本事務所每年雖提供公益免費法律服務給藝文工作者或經濟弱勢為主的民眾,以盡我們的企業社會責任(CSR),但名額有限,敬請儘速把握。
具體執行時,將由所長劉博文律師視個案情況,個案情況特殊,將由所內資深律師親自主持:其餘情形,原則指派本事務所年資未滿10年之律師為主要提供法律服務者,但相關案件均仍由所長劉博文律師進行監督。法律救助服務項目包含撰寫法律書類、或提供訴訟代理、告訴代理或辯護等法律服務項目。
規則說明
- 每年原則提供5至10次公益法律救助服務。
- 程序費用,例如裁判費、鑑定費、擔保金、或其他行政規費等,均仍由申請者自行支付。本所僅就自身法律專業部分進行公益服務。
- 申請者必須完整、真實告知所有資訊,本事務所律師就所告知之事項,均負保密義務。
- 在完成初步資料審查後,本事務會以Email或電話通知您面談。在此之前,雙方並無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存在。經面談並正式與申請者簽訂公益法律服務合約後,本事務所依約定內容提供服務,但在符合律師倫理規範的前提下,特別當發現申請者敘述情況不真實、甚至是惡意欺瞞的情形下,本事務所有隨時終止法律服務之權利。
- 申請時除非有特殊困難或情況,否則請以本網站的電子預約表格同一申請,原則不接受其他詢問或申請方式,並由所長劉博文律師統一以電子郵件回復通知。一般初審時間為2週至1個月,逾1個月仍未通知者,主要原因很可能是您所填寫或附具的資料不夠完整,請重新整理後再行申請。
- 優先對藝文工作者、經濟弱勢或是有窘迫情況需要即時協助、或具原住民身分者提供救助服務。並請盡量配合提供相關證明。
- 受救助者當年度必須配合本事務所向稅務單位出具無償公益委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