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 什麼是著作權法要保護的創作?
任何創作都能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嗎?著作權法要保護的創作,須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結論/
著作權法所要保護的創作(著作),依據著作權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是人類將自己精神智慧的成果表達於外在的世界,具有獨立創作及最低創意的特性,並且屬於文學、藝術及科學等有關領域的創作,其型態可以是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及編輯、表演等類型。
分析/
一件作品至少必須是著作權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所稱的「創作」,才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是否符合著作權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的要件,可從下列四個標準判斷:
- 必須是人類的精神活動成果;
- 活動成果必須是與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有關;
- 內心的精神活動必須透過表達將創意對外在世界顯露出來;
- 上述的成果必須具有最低限度的原創。
唯有同時具備上述4個要件,才是著作權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所稱的「創作」。以下再就每個要件稍作解釋:
1. 必須是人類的精神活動成果/
只有人類的精神活動成果,才受著作權法保障
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是「人類」精神活動的智慧成果,因此必須是人類利 用其精神力所完成的作品才會受著作權的保護,否則不會是著作權法所要保護 的「著作」。所以如果是大象所繪製的圖畫、或者猴子自己拍攝的照片,或AI程式透過機器學習而創作出來的油畫,都不符合「人類精神活動成果」這個要件,所以所製作出來的圖畫、相片都不是著作權法上要保護的創作,不具有著作權。
英國攝影師David Slater讓猴子自行操作向機後拍攝的照片 巴黎藝術團體Obvious透過AI程式學習後由程式創作的Portrait of Edmond Belamy
2. 必須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
著作權的發展,象徵了人類藝文創作活動高度成就的結果
第2個要件,人類精神活動的成果必須與「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有關。這裡所謂的學術範圍不一定要是很死板、在學術單位裡的才算,但如果太過偏向實用,或太過技術,通常會被認為不夠有創意,也就是創意的成分不高,而不認為要用著作權來保護,但此時可能另以專利法加以保護。所以,單純的運動姿勢、武術招數容易被認定為是技術性的活動,而不是著作權法所要保護的著作。過去也有個經典爭議:成人影片有沒有著作權?現在比較多數的看法以及比較新的智慧法院看法,是認為某些成人影片還是有「創意」存在,所以肯認了成人影片也有著作權。
以鋼鐵人此案為例,美國的Radix 公司認為鋼鐵人3的海報抄襲他們旗下的Caliban,並對漫威提起侵權訴訟。美國紐約法院認為這案子有兩個爭點,一個是「穿著機械盔甲擺出戰鬥姿勢」是否受到著作權保護,一個是是否「實質相似」。實質相似的爭點容後討論,在本案中,如果Radix認為是戰鬥的姿勢值得保護,則法院認為「戰鬥姿勢」(fighting pose)並非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法院同時還認為,如果爭執的是盔甲的圖樣是否值得保護,則海報中呈現高度機械化的裝甲,如同超級英雄中時常出現的披風、面具、胸章、靴子、皮帶、手套等元素,為英雄創作中習見的題材,海報中呈現的戰鬥姿態是超級英雄電影或漫畫中常見的「必要場景」,盔甲相似,也不會當然立刻構成侵權。
這必須和IP虛擬人物區別,某些小說或作品中,因為細膩的刻畫與作者的付出,而讓法院認為有著作權,這是比較特殊的發展。
3. 必須透過「表達」而對外表現/
著作權的發展,象徵了人類藝文創作活動高度成就的結果
著作權法不會把某個「想法、概念、構想」專屬給某個人,法律所保護的 是「表達」,法律上稱作觀念與表達二分法。一旦透過表達而完成了著作,著作 權法就給與保護,這個在法律上稱作創作保護主義,完成創作就受保護,也 是目前的著作權法趨勢。
一個「想法、概念、構想」固然在創作的過程中很重要,甚至可能是 某些類型的創作中最為重要的部分,但「想法、概念、構想」只存在內心 世界,如果沒有「表達」出來,別人怎麼知悉呢?而且人是群居的動物, 一群人可能有共同的文化背景,會有相同或相類似的想法,是很有可能發 生的,所謂英雄所見略同,英雄就算很少,但同一個文化背景下的英雄也 可能會有雷同的思考,所以才又會有「英雄惜英雄」的說法。因此,著作 權法一方面要求創作者把「想法、概念、構想」表達出來,一方面避免將 「想法、概念、構想」專屬給某個人,這種作法有很重要的另一層意義, 就是著作權法會鼓勵創作,但同時也會希望不要因為保護著作而讓大家不 能接觸著作、或者不敢再創作。因此著作權法不保護「想法、概念、構 想」,著作權法處處充滿這種「權衡、折衝」的特色。
4. 必須具備最低限度原創性/
著作權的發展,象徵了人類藝文創作活動高度成就的結果
此要件又稱美學不歧視原則,創作者所表達出來的作品中,至少 要有一些你的原創成分存在,而這個原創要求的創意高度不用很高, 就算是簡單的線條、或者不精緻、不熟練的筆觸,都不是問題。
我還應該多注意什麼概念/
建議可參考這幾篇文章:平行創作、表達的有限性、必要情節、創作保護主義。